紫阳:创新机制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来,紫阳县公安局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健全执法教育培训常态化、执法保障制度化投执法监督信息化等三项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法治公安。

一、创新常态化执法培训机制,提升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夯实思想基础。在全局民警中大力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秉公执法、人民警察为人民”等系列教育活动,使每名民警明白公安执法“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业务学习。实时进行个案讲评,以案释法,并编辑法制学习材料给各办案部门,组织全体民警进行学习,提高民警在实际办案中准确运用法律业务知识的能力。全年共组织法制培训班15期,参训民警达490人次,开展对辅警培训3场次,培训辅警85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精心制定了《2015年度法制教育培训方案》和《中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确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考核办法,力求达到“人人参加培训,人人通过考试、人人得到提高”。目前,全局所有执法民警全部通过了初级执法资格考试,所有局党委成员、各所队长、教导员及法制民警共161名全部通过了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两人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二、创新制度化执法保障机制,提升队伍执法质量。一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在全局范围考核任命32名专职兼职法制员统一派驻各执法部门,法制员配备率达100%。专职法制员全部划归法制大队统一管理,实行法制员派驻制度,法制员轮流到法制大队跟班培训,每年评选出10名优秀法制员进行表彰奖励,促使法制队伍的辅助决策能力、执法管理能力和法制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紫阳县公安局先期处警及现场取证规范》、《人民警察执法执勤工作言行规范》、《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工作流程》等制度。各部门结合也业务实际,制定了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力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转,用制度督促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加强执法场所建设。投资200余万元对17个派出所的办案场所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目前,所有改造建设工作已完成,所有办案区、中心均全部安装门禁、安全防护、视频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等配套设施,所有询问、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适应《刑法修正案(九)》等新法规带来的新要求。

三、创新信息化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一是建立审核机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审核把关制度,特别是法制部门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核。二是落实网上流转。依托省厅执法办案平台对执法办案情况在网上实行实时、全程、动态管理。实行“两个一律”,凡是办案信息不按规定在网上流转,一律不计入破案成绩并通报;凡是未在网上走完流程、案件信息录入不全、报批程序不符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出具法律文书,实现了网上执法办案的格式化、标准化、责任化、透明化和即时化运行,有效防止了立案不实、超期羁押、降格处理、久拖不决等顽疾。截至119日,紫阳县公安局网上受理刑事案件329件,行政案件741件。三是健全考评机制。对所办理的案件逐件、逐项把关,发现问题当场考核记录,作为年度执法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并适时通报执法质量考评情况,变年底查缺补漏为平时严查堵漏。全局共下发《个案执法监督通知书》130份,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查处执法过错案件5案,警示训戒、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民警11人次。四是强化外部监督。加强同检察院、法院的沟通联系,互通案件办理情况,保障刑事法律监督和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将14条公众普遍关注的警务执法信息通过警务公开栏、公安微博、网上警务室、“紫阳人社区”警务版块等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同时,积极推行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公示制度,不断扩大执法公开范围和层次。聘请34名代表为我局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反馈的执法问题,跟踪监督,强化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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