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工作概述(十一月)
一、接警处置情况 2017年11月份全市共发诈骗类案件54起,其中电信诈骗案件50起,止付金额23015.88元,冻结金额672039.59元;通过电话预警成功阻止案件发生80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47.8万元。 典型冻结、止损案例: 2017年11月21日,受害人报警称昨天一个QQ账号为陈同骏的人称是自己妻子的弟弟,在聊天过程中让自己给一个收款人叫伍佳艺的账户汇款19000要买机票,随后自己在该处银行向其汇款,后打电话向妻弟核实发现并无此事,发现被骗,遂来报案。民警迅速通过电信诈骗平台成功全额止付涉案资金1.9804万元。 二、案件情况 1.总体情况:全市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0起,环比上升31.57%,损失金额134.48万元,单起案件最高金额达14万元,为汉滨赵娜被人以冒充购物客服方式诈骗14万元。 2. 全市各地情况:发案数前三为:汉滨区16起 、石泉县8起、旬阳县6起,其中案件占比分别为:汉滨区32%、石泉县16%、旬阳县12%;涉案资金前三为:汉滨区41.22万、石泉县18.59万、旬阳县17.38万,其中涉案资金占比分别为:汉滨区30.65%、石泉县13.82%、旬阳县12.92%。 三、案件特点分析 11月份发案最多的案件分别是“刷单诈骗”(8起)、“信用卡诈骗”(7起)、“冒充熟人、领导”(7起),其中:“刷单诈骗诈骗”发案数最为突出,占全部诈骗案件的16%,环比上33.33%。 另外,11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中“冒充熟人、领导” 较上个月环比下降22.22%、“刷单诈骗”较上个月环比上14.28%、。其中“冒充购物客服”涉案资金最大。 针对上述近期高发的几类案件,各区县在提高止付效率的同时要结合作案手段特点等,认真开展案件分析、研判,并进行利用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进行针对性专题宣传,避免同类案件继续上升。 四、平台运行情况 11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案件341起(包含一案多账号录入),环比下降36.38%;案件录入率60.34%,成功止付31/24起,环比下降22.58%;止付金额17066.83元,环比上升34.85%;成功冻17起,环比上升6.25%;冻结涉案银行卡金额647039.59元;明细查询182笔,环比上升109.19%,持卡查询54笔,环比上升68.75%。
十一月份各县区录入情况 单位 发案数 录入数 录入率 止付成功 止付金额 冻结成功 冻结金额 刑侦支队 6 3 50% 8 20060.6 5 59704.08 汉滨 16 5 31.25% 3 72.5 4 23207.8 汉阴 4 1 25% 1 0.07 0 0 石泉 8 7 87.5% 7 366.76 2 207.27 宁陕 0 0 0.00% 0 0 1 467579.22 紫阳 4 0 0.00% 0 0 0 0 岚皋 2 1 50% 1 7 0 0 平利 3 0 0.00% 0 0 1 155825 镇坪 1 1 100% 3 288.34 0 0 旬阳 6 4 66.66% 1 0.01 2 64.82 白河 0 0 0.00% 1 0 0 0 第三方 15 6 40% 2 2227.83 3 25000 合计 65 28 43.07% 27 23023.11 18 7315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