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工作概述(十一月)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工作概述(十一月)

 

一、接警处置情况

    201711月份全市共发诈骗类案件54起,其中电信诈骗案件50起,止付金额23015.88元,冻结金额672039.59元;通过电话预警成功阻止案件发生80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47.8万元。

典型冻结、止损案例:

 20171121日,受害人报警称昨天一个QQ账号为陈同骏的人称是自己妻子的弟弟,在聊天过程中让自己给一个收款人叫伍佳艺的账户汇款19000要买机票,随后自己在该处银行向其汇款,后打电话向妻弟核实发现并无此事,发现被骗,遂来报案。民警迅速通过电信诈骗平台成功全额止付涉案资金1.9804万元。

二、案件情况

1.总体情况:全市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0起,环比上升31.57%,损失金额134.48万元,单起案件最高金额达14万元,为汉滨赵娜被人以冒充购物客服方式诈骗14万元。

2. 全市各地情况:发案数前三为:汉滨区16起 、石泉县8起、旬阳县6起,其中案件占比分别为:汉滨区32%、石泉县16%、旬阳县12%;涉案资金前三为:汉滨区41.22万、石泉县18.59万、旬阳县17.38万,其中涉案资金占比分别为:汉滨区30.65%、石泉县13.82%、旬阳县12.92%

三、案件特点分析

11月份发案最多的案件分别是“刷单诈骗”(8起)、“信用卡诈骗”(7起)、“冒充熟人、领导”(7起),其中:“刷单诈骗诈骗”发案数最为突出,占全部诈骗案件的16%,环比上33.33%

另外,11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中“冒充熟人、领导” 较上个月环比下降22.22%、“刷单诈骗”较上个月环比上14.28%、。其中“冒充购物客服”涉案资金最大。

针对上述近期高发的几类案件,各区县在提高止付效率的同时要结合作案手段特点等,认真开展案件分析、研判,并进行利用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进行针对性专题宣传,避免同类案件继续上升。

四、平台运行情况

11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案件341(包含一案多账号录入),环比下降36.38%;案件录入率60.34%,成功止付31/24起,环比下降22.58%;止付金额17066.83元,环比上升34.85%;成功冻17起,环比上升6.25%;冻结涉案银行卡金额647039.59元;明细查询182笔,环比上升109.19%,持卡查询54笔,环比上升68.75%

      

              十一月份各县区录入情况

单位

发案数

录入数

录入率

止付成功

止付金额

冻结成功

冻结金额

刑侦支队

6

3

50%

8

20060.6

5

59704.08

汉滨

16

5

31.25%

3

72.5

4

23207.8

汉阴

4

1

25%

1

0.07

0

0

石泉

8

7

87.5%

7

366.76

2

207.27

宁陕

0

0

0.00%

0

0

1

467579.22

紫阳

4

0

0.00%

0

0

0

0

岚皋

2

1

50%

1

7

0

0

平利

3

0

0.00%

0

0

1

155825

镇坪

1

1

100%

3

288.34

0

0

旬阳

6

4

66.66%

1

0.01

2

64.82

白河

0

0

0.00%

1

0

0

0

第三方

15

6

40%

2

2227.83

3

25000

合计

65

28

43.07%

27

23023.11

18

7315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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