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工作概述(十二月)
2017年12月份全市共发诈骗类案件60起,其中电信诈骗案件51起,止付金额4.16万元,冻结金额2.5万元;通过电话预警成功阻止案件发生76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43.6万元。
典型冻结、止损案例:
2017年12月28日,受害人甘某报案称QQ聊天时被他人介绍支付宝刷单业务诈骗2400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通过电信诈骗侦办平台实施紧急止付,成功止付23977元,目前该笔资金已被成功冻结。(石泉县公安局熨斗派出所)
二、案件情况
1.总体情况:全市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1起,环比上升2%,损失金额120.88万元,单起案件最高金额达18万元,为汉滨李平被人以投资理财骗方式诈骗18万元。
2. 全市各地情况:发案数前三为:汉滨区16起 、旬阳县9起、白河县7起,其中案件占比分别为:汉滨区31.37%、旬阳县17.64%、白河县13.72%;涉案资金前三为:汉滨区56.03万、旬阳县20.76万、白河县14.578万,其中涉案资金占比分别为:汉滨区46.35%、旬阳县15.39%、白河县10.80%。
三、案件特点分析
12月份发案最多的案件分别是“QQ微信诈骗”(8起)、“冒充公检法诈骗”(6起)、“冒充熟人、领导”(4起),其中:“QQ微信诈骗”发案数最为突出,表现为:QQ微信号添为陌生人为好友,以投资理财可以获得高额收益,缴纳保障金等各种理由,通过转账扫码方式被诈骗,占全部诈骗案件的15.68%,环比上升87.50%。
另外,12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中“冒充熟人、领导”较上个月环比下降33.33%、“冒充公检法”较上个月环上升200%。
临近年终岁尾,冒充公检法诈骗环比上升很大,在对此类案件分析、研判中发现嫌疑人可能使用的新手段:一是指引事主添加嫌疑人微信,通过语音功能代替手机通话;二是通过启动呼叫转移功能,将其所有来电均转移至事先准备的“空号号码”,并取消其手机短信于“通知状态栏的弹屏功能”使其无法正常查看手机短信及接听回访电话。针对上述作案新型手段,请各区县多
利用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进行针对性专题宣传,避免同类案件继续上升。
四、平台运行情况
12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案件803起(包含一案多账号录入),环比上升52.37%;案件录入率50.48%,成功止付42起,环比上升75%;止付金额411240元,环比上升46.32%;成功冻结1起,环比下降94.11%;冻结涉案银行卡金额1000元;明细查询415笔,环比上升128.02%,持卡查询142笔,环比上升1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