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特警支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8年目标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近期,省厅治安局2018年度巡特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作出重大调整,制定了《2018年全省市级公安机关巡特警支队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将对巡特警业务工作实施单独考核。针对考核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29日,巡特警支队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专题会议,对接全省巡特警,研究贯彻落实省厅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巡特警业务工作和巡特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李劲强支队长带领民警逐条逐项学习了《2018年市级公安巡特警重点业务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全体民警针对省厅治安局最新制定的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逐条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李劲强支队长对2017年度巡特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全面分析了目前考核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推进考核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省厅考核项目。今年省厅治安局专门下发了2018年全省市级公安巡特警业务工作考核办法,要把考核工作与市局中心工作、省厅治安工作和巡特警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支队要迅速成立考核工作专班,尽快转变工作思路,结合全市巡特警现状,逐条逐项研究考核内容,精心研定考核方案。考核过程中,支队要每月召开考核碰头会,总结工作中的不足,逐事制定责任清单。支队相关负责人全程跟班,组织各项工作实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对于工作敷衍了事的,将下发督办提示单,并将作为年底评优争先主要依据。三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水平。要认真学习巡逻防控、反恐处突等业务理论知识、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知识,增强自身业务水平,提升工作能力。四是要多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请示,确保考核质量,细心准备考核所需的资料、材料和数据,查遗补缺,防止疏漏,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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