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以“五个零”工作法,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赢得了省厅和市局的充分肯定。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确保非正常访“零发生”。一是健全信访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公安局长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协调促进疑难信访问题解决。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出台《局机关总值班制度》,每班1名局领导、1名部门警种负责人、8名机关民警,形成 “人人轮值、人人接访”的“大接访”工作格局。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建立 “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警种负责抓、责任单位落实抓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努力把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当地,把人员稳控在当地,防止和减少了越级上访、非正常访等现象的发生。
二、集体会商、依法办理,确保办理过程“零差错”。一是做到及时办理。对能当场解决的信访问题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明确责任单位,认真做好登记、受理、转送、交办、书面告知以及信息录入,限期办结。二是做到跟踪督办。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及时汇报分管领导,一律实行督办,信访部门与办理部门的紧密联系,随时掌握动态,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公正处理。三是做到及时回访。认真做好信访人回访工作,巩固前期办案成果,进一步从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做好稳控工作,确保案件办理不反弹,防止和减少了重复来信来访问题。
三、严格时效、专班运作,实现信访问题“零积案”。一是坚持依法办理。按照《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处理来信来访事项,对受理的信访案件,明确时限,明确人员,明确责任,依法依规办理。二是坚持专班运作。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实行一包到底,使信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有效控制了积案产生。三是坚持联合办理。对重点信访问题,加强与法制、纪检、督察和办案部门的联系沟通,视情组织召开局领导参与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办理意见,确保及时依法依规办结各类信访事项。
四、规范执法、严格追责,实现执法办案“零违纪”。一是坚持强化培训。采取法制讲座、跟班学习、轮值轮训的方式,对全局一线执法民警进行轮流培训,从接处警到调查取证各个环节进行实地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民警的执法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考核。以执法质量为抓手,严格执法办案考核,法制部门对案件的办理过程实行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瑕疵,对各警种各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网上考核,严把受理到结案的各个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漏洞。三是勇于纠错整改。法制部门对相关所队办案不规范问题,一律下发整改意见书,及时纠正和整改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细微瑕疵,坚持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从源头杜绝因执法瑕疵产生的涉法信访。
五、责任倒查、严格考核,杜绝源头治理“零效果”。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学习“枫桥经验”,要求基层所队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坚持“三个主动”,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过夜,把各类不稳定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遏制信访事项的发生。二是严格信访考核。制定《信访工作考核细则》,对不履行职责、造成当事人来县到市和赴省进京上访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实名通报,迫使各部门、各警种重视信访工作,形成了上下共识、合力抓好信访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倒查问责。认真落实信访案件评审倒查追责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信访案件评审,切实加大对有责信访案件的问责力度,对因工作失误,引发新的信访案件和初信初访解决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督察部门问责查究、领导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改,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