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破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难题,紫阳县公安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三个精准防范”为要求,健全完善综治成员部门单位联动机制,规范对接接流程,切实加强特殊人员管控,精准预防精神病人极端暴力案件发生,确保实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命案下降50%。 。
一、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下好高危管控“一盘棋”。2015年12月1日,紫阳县公安、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意见》(紫民发[2015]215号文件),明确了救助对象以及公安机关和综治成员单位在高危和特殊人员管理中的各自职责任务。要求各单位在救助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精神,强化协作,沟通联系,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有效堵塞了在精神病人管理中,各行政单位之间职责不清的管理漏洞问题,防止了由此引发的舆论炒作,进而导致政府形象受损问题发生。
二、建立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开辟收治“快车道”。把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各镇卫生院作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先期救治的定点医院,要求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开展收治工作。同时,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由相关部门按照实际支出,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财政拨付。经民政部门甄别和确认后,对不属于救治对象产生的医疗费用,通过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等多种渠道统筹解决。
三、建立救治工作责任查究机制,严防推诿“踢皮球”。对流浪精神疾病人的救治工作实行首责制,对民政、公安、住建、城关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发现精神疾病人可直接送往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院对部门工作人员送来精神疾病人,要积极抢救和治疗,切实维护救治对象的合法权益。对病情严重,距离定点医院较远时,附近非定点医院也有协助抢救的义务。对因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造成死亡的,要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