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工作概述(七月)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工作概述(七月)

 

一、接警处置情况

2018年七月份全市共发诈骗类案件68起,其中电信诈骗案件66起,止付金额16.43万元,冻结金额1470.56万元;通过电话预警成功阻止案件发生210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412万元。

二、案件情况

1、总体情况:全市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6起,环比上升40.42%,损失金额132.34万元,单起案件最高金额达10万元,为高新区唐旋网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被诈骗10万元。

2、全市各地情况:发案数前三为汉滨区14起、高新区9起、旬阳县8起,其中案件占比分别为:汉滨区21.21%、高新区13.63%、旬阳县12.12;涉案资金前三为:汉滨区34.04万、高新区20.52万、旬阳县15.81万,其中涉案资金占比分别为:汉滨区25.72%、高新区15.50%、旬阳县11.94%。

三、案件特点分析

7月份发案最多的案件分别是“兼职刷单诈骗”(13起)、“信用卡、贷款诈骗”(11起)、 “冒充购物客服诈骗”(8起),其中:“兼职刷单诈骗最为突出,表现为:在网上、qq、微信看到兼职返利广告,按照对方要求做刷单返现任务,向对方提供的支付宝、微信红包、二维码、银行卡号转账,最终被诈骗,占全部诈骗案件的19.69%。

另外,7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中“冒充熟人、领导诈骗”较上个月环比下降14.28%、“购买机票诈骗”较上个月环下降66.66%。

7月以来,“信用卡、贷款类”案件发案较多,在对此类案件梳理、研判中掌握骗子常用的手段:骗子骗其可帮助信用卡提高额度、快速贷款、以缴纳保障金、手续费为由,受害人向骗子提供的账户转账被诈骗。请各区县多利用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进行针对性专题宣传,避免同类案件继续上升。

四、平台运行情况

7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案件935起(包括一案多账号录入);案件录入率43.47%,成功止付16起;止付金额164339.45元;成功冻结43起;冻结涉案银行卡金额14705568.58元;明细查询253 420笔,环比上升66.0%,持卡查询207 笔,环比上升187.5%。

                 七月份各县区录入情况

单位

发案数

录入数

录入率

止付成功

止付金额

冻结成功

冻结金额

高新

9

1

11.11%

0

0

0

0

恒口

2

1

50.0%

0

0

0

0

汉滨

12

3

25.0%

0

0

7

48810.72

汉阴

5

2

40.0%

1

45.56

0

0

石泉

3

1

33.3%

0

0

0

0

宁陕

7

4

57.14%

2

27

31

1459000

紫阳

1

0

0.0%

0

0

0

0

岚皋

4

1

25.0%

0

0

0

0

平利

6

3

50.0%

1

30.78

3

42562.85

镇坪

3

2

66.6%

1

30

0

0

旬阳

10

7

70.0%

5

16870.51

1

4200

白河

5

3

60.0%

2

2125.09

1

19995.01

第三方

0

0

0.0%

0

0

0

0

合计

67

28

41.79%

16

164339.45

43

147055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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