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三个升级”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陕西省紫阳县公安局从提升执法素质、强化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监督三个方面持续狠抓规范执法,全面对接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着力打造法治公安亮点品牌。

 一、大讲堂+小课堂,推进执法素质升级。局机关开设了每周一期的大讲堂,局班子成员及警种部门负责人定期学习执法规范化“公共课”,从领导班子层面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理论水平,并通过各警种部门的一把手,将最新的执法规范化动态、举措及时传达给一线执法民警,激活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这盘“活水”。同时,要求各一线执法所队根据自身岗位特点定期举行小课堂,由本所队的执法能手或执法当事人现身说法,使“一案一评、一事一议”常态化,其他同事通过对他们的执法经典案例进行点评、总结和学习,汲取“即插即用”的执法经验或失误教训,以 “活教材”助推了民警执法素质的提升。

二、建机制+树标杆,推进执法标准升级。坚持有的放矢,用完备的制度和细则来规范执法共性问题,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先期处警及现场取证工作规范》《办理刑事案件期限及流程规定》等20余项符合一线办案实际的执法标准和指导意见,方便基层参照执行,有效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使执法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动作”有据可依。针对民警遇到的普遍性执法问题,第一时间收集整理相关司法解释、上级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每月编发《指导性典型案例》供民警学习,指导基层实战。同时,还实现了接处警、案件受理、立案、传唤询问、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处罚执行等执法环节全部网内流转,杜绝了“体外循环”现象。

三、严审核+月通报,推进执法监督升级。围绕“警情、案件、财物、场所、案卷”执法五要素,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在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腾出一间40平米的办公用房改建成案件管理中心,设立“受案管理”、“警情巡查”、“对外接受”、“案件复议”四个窗口,将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到各个执法环节,各派出所也结合工作实际设立案管室。法制大队每月下发“如实受立案、执法场所、行政案卷、刑事案卷”四个考评通报,通过执法质量、执法数量“网上晾晒”,督促办案民警规范执法习惯养成,倒逼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提升。建立受立案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办案单位及民警在受立案方面存在推诿敷衍、该立不立、立案不查、弄虚作假等行为,引发投诉、信访、复议的,记入民警执法档案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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