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将宣传发动工作作为首要环节,细化宣传要求,强化载体设计,精心选取内容,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集结号”,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机制引领,精心组织推进。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友良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任副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刑警支队、政治部宣传科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专司组织实施、工作推进、督导考核等工作。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9月1日至9月30日定为集中宣传月,从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措施要求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将宣传工作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范畴。各县分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推动宣传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造势。一是组织开展社会面宣传。在乡村、街道社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开办扫黑除恶讲座;在网吧、宾馆、餐饮、超市等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设立举报箱,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实施有奖举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扫黑除恶宣传。二是开展面对面宣传。结合正在开展的“一标三实”工作,组织民警上门送发宣传单逐户宣传,深入各村落、居委会、企业、厂矿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设,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线索反映。三是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组织宣传民警、媒体记者深入基层、随警作战进行采访,深度挖掘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在《人民公安报》、《西部法制报》、《陕西日报》、《安康日报》等主流媒体推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闻和专题节目,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亮点和战果。四是多种载体开展对内宣传。在市局、刑警支队主页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编发“扫黑除恶”专刊第95期,报送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等相关单位部门,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五是公布举报奖励机制。通过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介公布了黑恶势力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或者协助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给予奖励。
三、狠抓落实,工作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4000人次、宣传车500余台,召开座谈会1000余场次,制作摆放宣传展板500余个,设立举报箱300余个,印制张贴通告5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横幅挂语2万余条,投放LED字幕5000余屏,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共编发信息200余条,网民点击数达100万余人次,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0余次,公开通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网上逃犯80余名。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200余条,破获案件16起、抓获嫌疑人37名、抓获逃犯12名,已有10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网上逃犯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