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暨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推进会结束后,紫阳县局于5月23日上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深化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法制部门人员、装备配备,6月底前全面完成法制部门“两队一中心”(执法监督中队、执法管理中队、案管中心)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岗位培训,为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供保障。重新对我局的法制员进行考核任用,实行法制民警(法制员)准入制,推行法制员巡驻制度,开展法制员任职、交流。全局法制民警的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必须达100%,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20%。
二、全面深化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将受立案制度改革纳入公安司法体制改革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案管中心规范化建设。在17个派出所设立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工作职责的案管室,统一明确案管室的专职民警。建立案管中心与110接处警及各执法警种无缝衔接机制,规范各警种受立案工作。二是继续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继续深化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健全案审机构设置,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措施。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严格落实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行使。健全完善以执法考评结果应用为引导的执法奖惩激励、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实行办案质量“一票否决”。四是健全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公检法联系会议制度》。协调、配合检法机关,不定期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形成逮捕、起诉、审判等环节相对统一的证据形式和标准,与检法机关建立重大案件研讨、协商机制,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三、推行阳光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全面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加大“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培训应用,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刑事复核网上公开,健全网上公开投诉、监督机制。推行法律文书“说理式”执法。实行案件办理“五公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建立执法公开信息平台。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执法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提高执法公信力,塑造全县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
四、深化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各执法办案单位指导和监督;强化执法办案系统警种垂直巡查考评力度,定期巡查案件办理情况、报表数据与系统录入数据比对情况;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全方位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监督。要适时跟踪统计系统应用考核指标变化情况,及时督促办案单位查漏补缺,确保警情、案件信息录入率、处警审批率、受案审批率、证据材料上传率、案件名称规范率、涉案人员信息录入率、案件网上考评率等考核指标均要达到100%。
五、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及精细化管理。加强办案区各种设备及审讯系统的维护和使用。确保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率达100%,视频录像保存3个月以上,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资料刻录保管,确保办案区台帐登记与警情、案卷、视频资料准确率100%,涉案财物入库率、规范处置率达100%。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应用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管理规定和“四个一律”要求,健全完善使用程序和管理监督制度,全面落实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要求。举办执法办案场所应用“大比武”活动,开展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设置示范点选树活动。
六、全面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全面落实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部令第137号),完善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工作制度和“八个一”审核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创新考评方式,合理设置考评指标,深化警种垂直考评和专项考评,实行网上考评,强化警种执法办案流程自控管理。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公安部令第138号)。完善健全执法责任清单制度、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执法办案质量“一票否决”。
七、继续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宣传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对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培育全县执法规范化建设新亮点。深化“一局一品一亮点”,将受立案制度改革、执法质量考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等打造成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