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落实全省受立案改革会议精神全力打造案管中心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近期,紫阳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议精神,高点定位,全力打造案管中心升级版,并在完善对行政、刑事案件集中式、闭环式、全流程管理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助推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工作。 

一、提高标准,升级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强化硬件设施。借鉴现场考察的受立案制度改革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理念,重新规划建设案管中心,调配一间50平方米的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要求重新设置。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制力量。从全局选拔3名民警调入法制大队工作,专门对案管中心在受案阶段、立案阶段履行的职责进行归位,专职负责受立案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接待受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考核权重。在公安工作要点中对受立案分离改革单独列项,把受立案改革工作作为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重点项目。同时,将此项工作做为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考核,以提升整体执法质量。

二、完善流程,升级执法制度标准。一是建立汇总巡查制度。案管中心通过执法办案系统每日对前一日全局接处警情况进行汇总巡查,并对各办案部门应该受理调查或立案侦查而未及时立案的案件登记在册并进行督促,同步跟踪受立案情况。本月已整改各类问题120起。二是建立立案审查制度。对刑事立案,要求办案单位将案件的报案笔录和相关的证据上传至执法办案系统里,由案管中心进行网上审查;对各类受立案有疑点或难点的案件,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进行会商。三是建立个案巡查制度。案管中心通过网上巡查手段,对各办案单位前一天所有行政案件受案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内容主要为证据上传情况、及时受案情况、受案后取证情况等,进行网上巡查通报确保通过信息化手段倒逼民警规范受案。

三、着眼全局,升级执法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案件研判。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特别是经侦类案件,由法制大队提前介入,做好审查监督工作,实现受案、办案、结案的全程监管,确保案件质量,如有不同意见,提请局执法管理委员会会商解决。二是落实学习监督。实行每日一答、每周一学、每月一考的学法考法制度,结果与执法质量考评挂钩。三是密切协作配合。法制大队每周与指挥中心、督察大队进行对接,核对警情统计、通报存在问题、会商处理意见,快速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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