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刑侦
“五打击”专刊第205期
旬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
流窜盗窃挖掘机电脑板、显示器案件
近日,旬阳县公安局在“五打击”大会战冲刺攻坚阶段深挖细查,成功破获“2011.3.14”特大盗窃案件,为“三大战役”再添战果。
2011年3月14日,旬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关口派出所转警称:该县构元乡构元村村民杨平停放在路边的挖掘机电脑板被盗,价值约8万余元。接警后,该局侦技人员立即会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经现场勘查,提取一个现场遗留的饮料瓶等检材。侦查人员立即将检材送往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进行检验比对。2012年7月,经在全国DNA数据库检索比对,现场提取检材的DNA数据与四川省宜宾县王场乡居民李泽智认定同一。
旬阳县公安局接到市局DNA实验室情况通报后,立即围绕李泽智开展工作。经调查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泽智于2011年7月27日因在四川省长兴县盗窃挖掘机电脑板被判刑10年,并于2012年3月27日送往杭州市乔司监狱服刑。2012年8月1日,旬阳县公安局侦查人员赶赴乔司监狱了解得知,李泽智已于2012年5月30日转往甘肃省武威监狱服刑。12月3日,该局侦查人员又辗转甘肃省武威监狱,并对服刑人员李泽智进行讯问。经审讯查明,李泽智(男,25岁,四川宜宾县人)于2011年3月13日联系在网上认识自称叫陈同钢的武汉人,二人在武汉租赁一辆面包车,携带作案工具沿316国道行驶伺机盗窃作案。二人窜至旬阳县构元镇时发现公路边停有一台“沃尔沃”牌挖掘机,李泽智遂下车在附近望风,陈同钢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挖掘机驾驶室玻璃打烂,然后进入驾驶室内将挖掘机的电脑板和显示器盗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泽智正在甘肃武威监狱服刑。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