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汉阴县公安局以“突出信访问题整治攻坚”活动为抓手,采取八大举措,全面规范信访秩序,为全县社会政治大局创造安定和谐的环境。
一、加强信访专案力量。该局成立了全县公安机关突出信访问题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突出信访问题整治专案组,抽调4名民警为专案组成员,专门负责研判、研究全县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及时研究、查处突出疑难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信访案件。
二、明确案件管辖、办案主体。该局对所有信访案件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各派出所为本辖区信访案件主办单位,派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凡发生赴省进京到市县上访的,包案领导及辖区派出所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劝访和接待信访人。
三、完善信访包案机制。对被排查列入2013年该局重点信访案件的严格落实局领导包案、机关队室包抓、派出所领导和民警具体包案,实行一包到底、一包一年责任制。出于工作连续性考虑,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允许包案领导、包案所队及民警对包抓信访对象进行随意调整。局领导经常性特别是在重大敏感时期主动与信访人见面、沟通、了解信访人诉求,指导督促派出所查办信访案件。包抓部门领导深入到派出所,协助办案民警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共同努力解决信访问题。各派出所穷尽一切办法把信访人稳控在本辖区,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四、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该局在2012年突出信访案件整治年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局涉法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强化对重点疑难信访积案的调查化解,认真落实一案一策措施,想方设法消除和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同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加大对新发信访案件的快速查处,及时回复信访人,在回复信访人信访事项时,该局法制大队切实加强指导,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坚决防止因法律条款适用错误导致信访人再次上访。
五、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按照“信息灵通、处置有力、依法打击”的要求,该局治安大队、指挥中心密切配合,制定完善了操作性强的《全县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部门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分工协助,一旦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快速妥善处置,坚决依法打击围堵党委政府、堵门堵路、停尸闹事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全县信访秩序。
六、坚决防止新发信访案件。该局全面强化了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办案程序,确保执法办案过程公平、正义、文明,坚决防止因执法失误、过错导致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对新发信访案件实行所队“终身负责制”,其信访对象日常稳控、信访诉求等一律由所队协调化解,坚决不得将化解稳控任务转交到县局,直至将信访对象息诉罢访为止。
七、切实灵通重点信访信息。该局广辟信息来源,强化了对辖区重点信访人员、有信访苗头人员和可能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的摸排关注力度。同时,密切同县信访局和各镇党委、政府、村组干部的联系沟通,密切关注和掌握全县重点信访人员和可能信访的人员动态,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八、强化考核奖惩、责任倒查。该局把信访维稳纳入月考核范畴,对稳控不到位,因执法过错导致涉法信访对象进京、赴省、到市县(含局机关)上访,在当月的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依次为(进京上访的扣3分、赴省上访的扣2.5分、到市上访的扣2分、到县上访的扣1分)。同时,切实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凡因稳控不力、执法过错导致涉法信访对象进京赴省信访的,坚决追究包案责任人的责任,包案局领导、所队负责人、民警一律取消年终评优评先、提拔任用资格,所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