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专刊第57期)安康市公安局召开“跨区域办案协作”第一次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公安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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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编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安康市公安局召开

“跨区域办案协作”第一次工作例会

     

为了有效促进全市“跨区域办案协作”工作,及时解决今年以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全年工作。按照省公安厅刑侦局“三项制度”有关要求, 3月25,安康市公安局在石泉县召开了全市“跨区域办案协作”第一次工作例会。刑警支队支队长李友良、副支队长李劲强、刑警支队侦查大队大队长谭简及各县、分局主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刑警支队侦查大队长谭简通报了今年全市1-2月跨区域办案协作工作开展情况。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劲强总结了我市2012年“跨区域办案协作”工作的亮点和存在问题,就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友良支队长主持会议并强调,虽然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跨区域办案协作中的各项数据逐年增加,但是在全省公安机关都在争先赶超的大环境下,我市仍在低位徘徊。为了及时改变现状,扭转落后局面,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各县分局领导和刑侦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跨区域办案协作”工作,吃透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各级联络员要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好培训、引导、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发布和回复的质量,不断推动此项工作的快速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成绩落后单位的监督和帮扶工作。从今年开始,刑警支队每季度根据各县、分局完成任务进度情况进行排名,排名末位的,市局将组织全市“跨区域办案协作”联络员赴该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帮助落后单位梳理案件,进行集中录入。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主管局长要到市局说明情况。四是要加强“专项行动”栏目的录入工作。凡是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要求录入“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的,要不折不扣的按照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刑警支队将进一步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坚决杜绝“专项行动”战果流失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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