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与服务,维护全县大局安全稳定,2013年4月2日上午,岚皋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全县19家涉爆单位负责人和爆破员、安全员部分库管员共8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了会议,对民爆物品相关法规进行了培训、对民爆安全管理进行强调要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就如何提高管理与服务效能进行了座谈。
民爆专职民警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规,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为我县民爆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2012年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总结指出2012年度在全县各涉爆单位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整体稳定,未发生涉爆各类案(事)件和生产事故,实现了涉爆企业的安全守护工作;2012年县局通过努力,收缴了一部分废旧民爆物品,在“治爆缉枪”工作中取得了好成绩。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就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做了强调并就大队今年的工作及如何改善、如何更好为企业服务同企业负责人做了很好交流,对民警的日常检查管理及作风方面开展座谈评议,民爆从业人员认真填写了征求意见表,并积极讨论发言,对部分法律政策进行咨询了解,对民警工作状况和作风情况进行客观评议,共收到各类专业知识询问6条,意见2条,建议8条,治安民警现场一一作了解答,并表示县局将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做好民爆物品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分管局领导就如何搞好民爆安全管理做了工作强调:一是要从各单位实际出发,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各涉爆单位既要重视企业效益又要重视安全管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牵动整个企业的发展,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树立安全就是赚钱理念。三是要重视民爆物品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并以2012年公安部通报的河南、贵州几起涉爆事故事例讲解要求各涉爆单位要特别重视民爆物品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民爆物品的管理人员是民爆物品管理的重中之重要、是关键。四是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各涉爆单位领导要树立责任意识,要经常分析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是否存有漏洞,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民爆物品的绝对安全。
同时,该局与全县各民爆物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定了2013年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组织学习公安部585号文件和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工作规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