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公安局“五个强化”推进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1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年初以来,岚皋公安局以“五个强化”为抓手,强力推进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排查整治了—批涉枪涉爆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收缴土火枪1支、榴弹炮1枚、子弹12发、雷管14发、管制刀具1把,有效消除了一批治安隐患。

强化领导抓部署。该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省、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辖区实际,制定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的《岚皋县公安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方案》,从强化危爆物品从业单位管理入手,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流失到社会的爆物品收缴力度,努力实现危爆物品“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和不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涉危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目标。

强化宣传抓源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印制1000份《岚皋县公安局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各基层派出所深入到辖区单位、小区、集贸市场、居民点、村、组等地段进行张贴发放,使治爆缉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多渠道搜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320堰门派出所在行动第一阶段收到村民看到公告内容后主动上交雷管14枚、军用子弹12发。41日,石门派出所一群众主动上缴修河堤时发现的一枚榴弹炮弹。教育培训常态化,组织全县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爆破员、安全员、部分库管员80余人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强化整治抓管理。加大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力度,县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的烟花爆竹营销点、经营运输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收缴了一批非法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组织民警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收缴违法施放的孔明灯50余个。加大危爆物品单位监管力度,对辖区危爆物品从业单位逐人、逐库开展安全大检查,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得住。同时,制定《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与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及其员工层层签定责任书,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认真履责,确保危爆物品经营、使用安全有序。今年共审批、使用炸药45522公斤、雷管22300发,没有出现一例安全事故。加强危爆物品从业人员管理,对辖区所有涉爆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无一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或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涉爆工作。

强化查控抓打击。该局加强对社会闲散重点人员的查控力度,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加强巡逻盘查和治安卡点盘查,加强对重点人员和危爆物品的排查。积极核查线索,该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土火枪1支,治安处罚违法人员1名,有力地震慑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责任抓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该局严格落实枪支、民爆危险物品“属地管理”、派出所长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制,坚持检查、收缴、打击多措并举,对涉爆涉枪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对辖区内涉及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已检查涉爆单位60家(次)、涉毒单位36家(次)、涉枪单位16家(次),填写《危险物品单位安全检查员情况登记表》30份,签订涉危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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