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五个强化” 构筑农村治安防控屏障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镇坪县公安局牢牢掌控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动权,强化整合防控资源、严密巡逻防控、严厉打击犯罪、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多项措施,积极构筑农村治安防控屏障,确保全县农村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资源整合工作,构建高效灵活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局根据农村治安实际,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组建具有农村特点的治安防控队伍,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大做强群防组织,夯实防范基础。一是大力充实由派出所巡逻人员为骨干的巡防队伍力量。二是密切与农村治保组织的联系,建立良好的互信互助关系和深厚感情,增强农村治安力量参与治安管理、协助公安工作的自觉性,调动协助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犯罪现场、控制重点人员、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的结合,大力加强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网络。四是全面实施“三见警”行动,着力提高重点路面、重点村落、重点田间的控制力和见警率,全力挤压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二、强化打击处理工作,保持打击涉农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各类涉农违法犯罪分子的梳理、管控实行工作常态化,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打击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做到尽快处理,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同时,把有限的警力向案件高发时段、防范薄弱地段、便民服务场所倾斜,实现警务工作前移,有力打击震慑各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

    三、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组织民警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进田间地头活动,以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口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使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促使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地用法、守法。同时,督促群众加大安全防范措施,搞好自查,着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动员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违法犯罪的行动中来,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该局组织民警深入农民群众家中进行走访,注重与农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人大代表、致富能人、治安积极分子等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获取突出矛盾和不安全苗头信息,定期分析本地治安情况和社情民意,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力争把矛盾化解于初始阶段。对一些邻里、家庭、债权等简单的矛盾纠纷及早进行调处、化解。对一些涉及土地承包、村干部调整等重大不安定因素,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和研判,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扎实有效地开展缓解矛盾、化解矛盾等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治安调解员作用,与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共同演好化解群众矛盾问题的“双簧戏”。

    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掌控农村治安稳定的主动权。坚持“信息主导,情报先行”的原则,各派出所民警在农民群众中广建网络,广交朋友,充分利用公秘结合的群众力量,广泛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情、社情和各类违法犯罪信息,做到有信息立即核实,核实后立即处理,牢牢掌控农村治安秩序稳定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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