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三个强化”扎实推进治爆缉枪行动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来源:汉滨公安分局 【字体:

 

今年以来,汉滨分局立足自身工作实际,采取“三个强化”的过硬措施,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管控工作,确保实现涉枪涉爆物品“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不出现责任事故”的硬性目标,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利用媒体宣传。春季以来,分局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介,以滚动标语、刊播新闻、发布微博的方式宣传治爆缉枪行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治爆缉枪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主动上门宣传。各派出所民警利用日常的下社区、入农户的机会主动对群众进行宣传,做到了辑枪治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治安大队民警深入全区涉爆单位、民爆物品销售单位、矿山工地等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大力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促使涉爆单位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三是突出街面宣传。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在中心城区、重点乡镇通过设置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印制张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主动到公安机关上缴枪支和民爆物品。通过一些列的宣传活动展示了汉滨分局开展治爆缉枪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排查整改,消除隐患。一是全面排查。局加大对全区涉枪涉爆单位的排查力度,对涉爆涉枪单位内部情况、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检查涉爆涉枪单位的储存条件、防盗措施、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坚持“不漏一家单位,不漏一个人员,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违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全面检查5次,对检查出存在的10余处问题勒令限期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规范台帐。针对民爆物品现场难监管、容易流失的问题,分局按照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制度,要求各涉爆单位必须按要求详细记录台帐,台帐上必须记录民爆物品配送、退库以及现场保管、领用、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的情况并且各个环节都要有使用人、管理人的签字,能一目了然地体现民爆物品从出库到使用消耗的全部情况,避免出现因管理、使用流程不规范而造成的民爆物品流失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把关口。分局治安大队加强对涉爆涉枪单位的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严格从前科背景、现实表现、思想动态进行审查,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上岗作业,对现实表现不好、思想状况有不良苗头的人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调离或者不予聘用。

三、强化打击处理,全面清缴。一是加强盘查。分局治安、交警、查报站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大日常工作中在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盘查和检查力度,重点盘查过往可疑人员和来往车辆,从中发现并缴获一批违法涉爆涉枪物品。二是紧盯线索。把群众举报线索和日常检查线索作为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渠道,切实做到一有线索不查实不放过、查实后不依法处理不放过,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份子。3月28日,大河派出所接举报称辖区蒋家湾村的村民陈元贵家中私藏火枪。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前往进行收缴,但该陈拒绝承认持有枪支,拒不上交,通过对其住所进行检查发现火枪2支,并当场予以收缴。三是动员上缴。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主动上缴民爆物品和枪支,对主动上缴的群众减轻或免除相应责任,对隐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后从严处理。张滩派出所按照全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安排和部署,在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加大对“五区”、“五场”的检查清缴力度。4月2日, 在强大的宣传攻势和大范围“地毯式”全面检查的双重压力下,关家镇乌垭村三组村民陈某主动上缴自制气枪一枝,射钉弹17发,钢珠70余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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