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创新“法制+”模式打造规范执法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紫阳县公安局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法制+”新模式,对内强化执法管理,对外加强执法协作,打造全警规范执法升级版,连续五年荣获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连续十年无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发生。

一、“法制+指导”,提升疑难案件办理能力。立足基层执法办案需求,创新一线执法培训机制,实现法制指导即时化、法制审核动态化。一是法制民警随警作战。积极推行法制指导、审核关口前置,实行重大案件、疑难案件法制大队跟案工作机制,对案件侦办、证据收集、调查定性等现场指导,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执法民警跟班学习。以“轮值轮训、战训合一”为契机,抽调民警跟案学习,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审核、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处理、案卷评查等工作,重点培养执法业务骨干,分发挥执法骨干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法制研判执法风险。对复杂、疑难和热点案件,安排法制民警提前介入,指导、规范民警的案件定性、取证和研判执法风险,坚决避免因执法问题成为舆论和媒体炒作的对象,将在案件办理中的执法风险降到最低。

二、“法制+规范”,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从严从细要求,堵塞执法漏洞,消除执法隐患,推进执法工作转型升级。一是强化执法安全管理。牢固树立“100-1=0的执法危机意识,推进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建设和执法音视频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执法基础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执法安全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案件“一案一评”、刑事案件“跟踪评查”机制,建立执法质量监督通报机制,对每起案卷评议打分,分析点评瑕疵问题,让民警从“会办案”变为“办好案”。三是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依托“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平台,对行执法办案工作中办案流程、法律依据、时限尽可能的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及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展,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将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向特定对象公开,对未能侦破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调查情况,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三、“法制+延伸”,搭建高效执法平台。对外积极协调,对内协助配合,充分发挥法制部门服务作用,切实搭建起高效执法办案平台。一是建立法检协作机制。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对接,建立了案件会商研判机制,重大案件法检部门提前介入,指导案件办理。每月与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对接,掌握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执法建议书,督促民警落实整改。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判决结果反馈机制,由法制大队案管中心统一接收。二是搭建法制服务窗口。成立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案件、重要执法问题集体决策。建立标准化案管中心,设立案件管理、对外接收、便民咨询等窗口,开通法制咨询专线,为群众答疑释惑。三是积极化解执法信访问题。对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法制、信访、办案单位共同研究,因案施策,提出化解意见,对外统一答复口径;对新发信访问题,开展执法专案评查,剖析查找瑕疵和违规问题,报请纪委、督察追责问责,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意识。

四、“法制+宣传”,塑造公平正义形象。面向民警和群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法、精准用法、模范守法的良好局面。一是常态化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统一为民警购置最新的法律工具书籍,把每年案卷质量高、办案效果好的案件纳入精品案例库,作为全局执法办案的示范典型,解决民警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困惑,为民警提供学习参考资料,浓厚全警常态学法氛围。二是拓宽法制宣传渠道。与教育部门主动对接,开展法制讲座,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与县视台主动联系,对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阻碍重点项目建设、闹访滋事、扰乱机关单位秩序案件,制作成《有理大家说》《法之声》等普法节目,及时还原事实真相、辨析事理,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鲜活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创建汪勇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月一星评选”等活动为载体,打造了 “安康市首届十大杰出警察”刘兵、“全省优秀基层单位城关派出所”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让广大民警学有标兵、追有方向,形成规范执法“从我做起”和“追赶超越”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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