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简报
“秦风行动”五打击专刊第115期
旬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
近期,旬阳县公安局缜密侦查,综合运用“355”工作法,破获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件,成功打掉一个涉恶犯罪团伙,刑事拘留5人。
3月30日,旬阳县城区发生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件,多名头戴帽子、面蒙口罩人员手持棍棒对受害人张楠的服装店进行打砸。案发时,恰逢旬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两名民警处警途径此地,当场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寇玉亮(男,现年20岁,安康市汉滨区人)抓获。
此案发生在旬阳城区,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旬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成功高度重视,立即指示由刑侦大队牵头成立专案组,全力破获此案,力争全部抓获涉案人员,快速消除社会影响。专案组通过视频侦查、车辆信息查询、人户关联查询、通信数据分析,综合运用“355”工作法,迅速查明了案情,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4月20日,专案民警在安康城区将犯罪嫌疑人寇玉峰(男,21岁,安康市汉滨区人)、张茹(女,24岁,安康市汉滨区人)抓获。4月22日,专案民警远赴山西省柳林县,在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彭想(男,25岁,安康市汉滨区人)、刘齐花(女,27岁,安康市旬阳县人)抓获。4月24日,在西延铁路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犯罪嫌疑人彭先江(男,27岁,安康市旬阳县人)在榆林市吴堡县被抓获归案。
现已查明,3月29日,犯罪嫌疑人刘齐花在受害人张楠的服装店购物时,双方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刘颈部受伤。刘齐花遂电话联系丈夫彭想,扬言对服装店进行报复。当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彭想通过彭先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寇玉亮、寇玉峰、张茹等人携带帽子、口罩、棍棒等作案工具,驾车窜至旬阳城区,事先密谋,伺机作案。3月30日,经事先踩点,彭想、彭先江、寇玉亮、寇玉峰、张茹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驾车赶到服装店,头戴帽子、面蒙口罩,手持棍棒对服装店实施打砸,造成服装店内财物损失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想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余犯罪嫌疑人已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