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紫阳县公安局按照“两级架构、同步推进,制度为主、软硬兼施”的改革思路,进一步推动受立案改革工作措施落实,执法监督实现了由指导向实战、由监督向服务、由被动向主动的巨大转变,收到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一、硬件先行,构建“两级并进”的改革架构。在县局层面,案管中心分为“办公区”“接待区”和“案件会商区”区域,设立“受案管理”“警情巡查”“对外接受”等窗口,明确了受立案巡查、立案监督、受理复议申请、解决案件管辖争议、对外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等岗位职责。中心配备了执法公开查询机、办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传真机、碎纸机、案件保管柜等办公设备,安装了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在派出所层面,结合工作实际设立案管室,配备公开查询机、案卷保管柜等必要的设备。县局案管中心对各所队案管室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对受立案改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具体落实。
二、流程跟进,探索“四个紧扣”的改革路径。一是紧扣理念转变,确保及时受立案。为彻底扭转民警的执法理念,县局通过专题会议,教育引导民警充分认识受立案改革制度对于公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二是紧扣处警规范,确保如实受立案。与110指挥中心对接,全面、准确、及时地规范报警受案工作流程,实行“无条件接报、规范化受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维护依法受立案的严肃性。三是紧扣监督保障,确保迅速侦办案。依托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从警情分流到案件办结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通过案件回访,促使民警加快侦查办理案件工作节奏,自觉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四是紧扣培训指导,确保准确受立案。通过“每周一学”“每月一讲”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等模式,让办案民警熟知各类案件的管辖,证据规则和办案程序,从而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同时法制大队定期到派出所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就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疑难情况,进行现场解答。
三、细化监督,狠抓“三个环节”的重要关口。一是把好入口审核关。要求逢警必录且必须进行网上受案登记,案管中心在受案阶段对受案情况进行网上跟踪监控,对证据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监督,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如实受理;在立案阶段,掌握、监督办案部门立案情况,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立案审核。二是把好事中监控关。依托全省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运用,全面推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工作,法制部门审核案件时同步审查执法音视频,并对案卷材料和执法音视频进行网上考评,网上晾晒通报考评结果。三是把好出口纠错关。以刑事案件“两统一”为重点,加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负责归口统一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不仅将办案部门从繁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更是为办案质量设置了统一的“质检员”,严防受立案后“没有下文”和“瑕疵案件”的发生。
四、动真碰硬,严格“四项机制”的工作要求。一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通过执法质量、执法数量“网上晾晒”,督促办案民警规范执法习惯养成,倒逼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提升。针对受立案方面的复议投诉,及时召集办案部门进行会商研判,第一时间解决定性疑难,第一时间应对管辖争议。对办案单位及民警在受立案方面存在推诿敷衍、该立不立、立案不查、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入民警执法档案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二是健全考评机制。把受立案工作内容纳入纳入各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绩效考评范围,对办理案件一案一评,月考评月通报,并积极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卷内、卷外相结合,日常、阶段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三是健全整改机制。案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向办案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各单位受案、立案情况进行及时通报,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四是健全追究机制。对经通知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工作中滥用职权或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