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行动”23期 紫阳县公安局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公安简报

 

 

“秦风·亮剑行动”暨冬季严打攻坚战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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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公安局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

 

日前,紫阳县公安局在市局刑侦、技侦支队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缜密侦查,多警种协同作战,成功侦破入室盗窃案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为冬季严打攻坚战再添佳绩。

121日至27日,紫阳县公安局先后接到洄水镇燕山村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家门、窗、柜子被撬,被盗现金金额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其中洞河镇村民朱某荣家现金被盗5万余元。接报案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刑侦大队、洞河派出所、洄水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要求在2016年元旦前务必破案,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专案民警迎难而上,坚定信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扎实开展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发案规律特点,划定侦查范围。一是对有前科、劣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二是调取案发地周边犯罪嫌疑人可能经过的路段监控视频;三是调取有前科、劣迹的人员的交易明细和取款视频;四是调取、研判嫌疑人活动轨迹和现场物证比对,开展案件串并。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侦查,锁定了洄水镇应寨村村民石某军(男,34岁),石某维(男, 28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随即制定抓捕方案,1231日在岚皋县堰门镇街道将二人抓获。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二人如实供述了1224日盗窃朱某荣家现金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通过深挖,二人供述了先后14次驾车窜至紫阳县洞河、洄水,岚皋县堰门镇等村组,入室盗窃作案14起,盗窃现金10余万元及大量金银首饰的犯罪事实。  

    目前,石某军、石某维已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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