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简报
“秦风·亮剑行动”暨冬季严打攻坚战专刊
第28期
高新分局快速破获“1.10”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2016年1月10日凌晨,高新区花园沟村7组一出租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案发后,高新分局局长彭学军立即带领侦查、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案件侦破及维稳化解工作。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刑警支队政委周长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局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先期处置民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陈超(男,26岁,安康市高新区青峰村6组村民)抓获。
经查,2016年1月9日23时许,陈超因向死者陈善华(男,57岁,系陈超父亲)索要筹办婚礼的费用无果,二人发生争吵、撕扯,期间陈超持水果刀刺入陈善华胸部致其受伤,陈善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超对其故意伤害致其父亲陈善华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超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