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四项措施切实推进2016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为着力解决涉枪涉爆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坚决遏制涉枪涉爆犯罪活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安康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四项得力措施切实推进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入厂、入村、入户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缉枪治爆的积极性。行动中,全市共张贴宣传单3200余份,悬挂横幅、张贴标语1000余条,通过新闻媒体报道4次,发放宣传材料11000余份。旬阳县公安局强化宣传发动工作收到一定成效。4月1日,县石门镇曹家沟村马某主动向辖区派出所上缴其修地剩下的9箱炸药201公斤,电雷管317发。镇坪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全县各村委会、重点村张贴专项行动通告、宣传标语和举报奖励办法。4月14日,曾家镇青台村村民唐某主动向辖区派出所上交了自家收藏的土火枪一支。白河县公安局卡子派出所缉枪治爆宣传工作家喻户晓。工作中,共张贴《通告》3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召开群众会9场次,收到了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群众主动上交土猎枪2支、仿真枪35支、雷管7枚、导火索1.2米、黑火药2千克。
二是严格涉危单位日常监管,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全市各级治安部门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为重点,在“五一”前认真开展涉危单位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督促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逐一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好监督管理环环相扣。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涉爆单位125家次,审核涉爆从业人员2647人;发现隐患168处,落实排查整治责任书168份;排查登记涉爆重点人员131人,落实监控措施131人;检查涉爆可疑场所262处。4月25日至4月29日,市局治安支队抽调专人组成4个工作组赴各县区开展涉爆单位交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县区公安机关的枪库、全市民爆物品流通、使用单位的民爆物品储存库,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大力查缴枪爆等危险物品。各县分局严格落实“五查”、“五缴”工作措施,深入“五区”、“五场”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和全面清查收缴集中行动,大力查缴社会面非法非法枪爆物品。行动中,全市共收缴索类74.2米,雷管4755枚,炸药684公斤,收缴各类枪支68支,子弹584发、管制刀具58把。紫阳县公安局通过广泛宣传、全面摸排、重点排查、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举报奖励等六项措施安排部署了全县清理收缴流散社会的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依靠乡村、街道和村(居)委会,采取了领导包片包村、民警包场点包户的方式,开展查缴工作。3月29日,将近期收缴的民爆物品进行了择点统一销毁,共销毁炸药65公斤、雷管141枚、导火线30米。
四是强化案件查处打击力度,确保除暴务尽。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工作力度,全面梳理、全力侦破涉枪涉爆案件、线索,严惩违法犯罪份子。近期,汉阴县公安局成功查处涉爆违规案件一起。3月28日,县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民爆监管系统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县祥华建材有限公司上报民爆物品流向数据异常。经查:该涉爆单位于2015年11月7日爆破作业出库炸药4公斤、雷管20发,在进行手持操作平台上报数据时,出库的20发雷管数据未按规定进行上报,导致系统数据与台账数据发生异常。后办案民警对经手该业务的所有涉爆人员进行询问,同时对库房实物进行清点,排除了该20发雷管被盗流失情况。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汉阴县祥华建材有限公司违反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县局依法对其处50000元罚款处罚。4月19日,汉阴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县双河口镇龙垭村民徐某和观音河镇药王村宋某非法持有、买卖枪支案件一起,后徐某、宋某二人被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