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五霸专刊(11)石泉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涉霸案件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五霸”专项行动部署以来。石泉县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局打击“五霸”要求,加强对辖区“五霸”线索摸排和“涉霸”行为打击力度。近日,该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重点工程建设的 “涉霸”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

32710时,该局城郊派出所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石泉县城关镇210国道复线工程队的张某东报警称,在石泉县城关镇杨柳城镇社区六组210国道复线2号弃土场有当地村民把其驾驶的工程车毁坏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工作。经查:20163279时许,朱某杰等人在石泉县210国道改线工程2号弃土场内取土时被210改线工程技术员左某阻止,双方发生争执,朱某杰便拦截工地工程车,用手中的矿泉水泼到驾驶员的面部,并将车门打开,用手拉扯驾驶员,导致张福东下车,后工程车失控,沿道路下滑撞击山体导致车辆严重损坏。经民警深入调查走访发现,朱某杰依仗在杨柳社区当地家族人多势众,个性张扬,横行霸道,欺强凌弱,常与周边邻里、建设工地发生摩擦纠纷,虽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该朱仍不知悔改,气焰十分嚣张。目前,石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大量的外围调查和走访查清事实,并报县局裁决,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杰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现治安大队已将朱某杰送至西乡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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