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查处三起卖淫嫖娼案件
为进一步强化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坚决打压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空间,石泉县公安局按照市局 “2016深化打击黄赌断链行动”总体部署,坚决打好扫黄风暴持久战。近日,该局治安、巡特警主动出击,通过线人举报和蹲点守候快速查处2起卖淫嫖娼案件和1起容留卖淫案,查处违法人员5名,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4月19日晚22时20分许,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在县城北环路东段消防大队对面一出租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立即出击,将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李某、谢某二人当场查获。经询问,该二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4月21日晚23时45分许,巡特警大队民警接线人举报,城关镇七里村“水中月美容美发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大队民警迅速出击,现场将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马某娥、冯某通二人当场查获,民警在现场提取相关物证后将从事卖淫嫖娼的马某娥、冯某通和该店老板柯某美传唤至城关派出所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调查:柯某美(女,汉族,1984年02月1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编号:612423198402165624,小学文化,户籍地:陕西省石泉县红卫乡双河村三组)自2012年以来先后在石泉县池河镇集镇、石泉县城关镇七里社区以美容按摩为幌子开设美容按摩店利用威逼利诱手段先后容留李某、蒋某琴、陈某燕、马某娥等多名失足妇女多次在其开设美容按摩店内从事卖淫活动。
目前,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谢某、马某娥、冯某通4人处以行政处罚,对容留卖淫的柯某美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