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分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小广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净化美化安康中心城区市容环境,落实创文工作的总体部署,有效打击整治“假证假章”,散发、张贴、喷涂、书写 “垃圾广告”违法犯罪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按照市区党委政府要求,汉滨分局从5月12日起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小广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汉滨分局各所队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固定专车专人,采取着装巡逻、化装侦查和便衣蹲守等多种方法,增强街道和公共场所的巡逻排查和力度,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盘问检查,力争从中发现线索,抓获现行,严厉打击散发、张贴、喷涂、书写 “垃圾广告”违法犯罪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5月12日22时许,汉滨分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香溪路和南环路丁字路口时,发现2名青年男子正在人行道的路灯杆上张贴“野广告”,民警遂上前将其控制,当场在其身上查获“野广告”251份。经查违法嫌疑人向某飞(男,23岁,汉滨区人)和向某钊(男,28岁,汉滨区人)沿香溪路已张贴“野广告”20余份,2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向某飞和向某钊二人分别被公安汉滨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5月15日晚23时45分,汉滨分局城管公安大队、巡警大队便衣民警在文昌路执行蹲点守候任务时,发现行迹可疑的两名青年男子正在往路边电线杆上张贴“野广告”,民警立即上前将其当场抓获,并在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7000余份“旺铺出售”广告。后将其带回分局进一步审查,两人(李某,男,32岁,西安人;胡某,男,28岁,西安人)对自己张贴野广告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李某、胡某二人因利用张贴小广告虚假信息内容构成诈骗,分别被公安汉滨分局行政拘留15日。
5月17日23时40分,汉滨分局巡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姚可珂、张正勇和单鹏巡逻至兴安中路亿佳酒店门前时,发现一名青年男子提着一个纸袋东张西望,行迹十分可疑。三名民警立即将警车停放在路边,换上便装后对其进行秘密跟踪。该男沿着兴安中路向东不停的在路边停放的小汽车上插小名片。后青年男子又走到解放路,沿路在小汽车上插名片。民警对其紧紧跟随。23时56分,当该男走到解放路工商银行门口时,从纸袋内取出“野广告”贴在了自动取款机的门上。3名民警遂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当场在其携带的纸袋内查获“野广告”410张。经查,违法嫌疑人常某(男,28岁,汉滨区人)对其张贴“野广告”的违法供认不讳。后常某被汉滨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据统计,打击整治非法小广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汉滨分局共计抓获张贴非法小广告违法人员5人,行政拘留5人,收缴各类非法小广告7300余张,铲除各类非法小广告320余处。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