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紫阳县公安局积极探索“日审、周讲、月析、季考”的执法管理模式,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入手,从细节做起,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与服务作用,不断拓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新途径,执法质量实现稳步提高。
一、日审——强化源头管理,确保个案质量。一是认真实行执法办案五级审核制度。以受立案制度改革为抓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设置了案件主办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审核民警、局领导五级审核流程,明确了每个节点的审核职责,形成了案件重重把关、执法层层监督、责任级级落实的执法监督格局。二是实行阅卷记录制度。统一印制阅卷记录及电子台账,明确要求一案一记,记录内容必须细致、全面、准确并定期存档备查,切实强化了审核民警的责任意识,确保审核意见的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三是实行案件审核提醒制度。要求法制审核民警在审核案件过程中,必须当场提醒办案单位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书面意见,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间,经主办民警当场签收后作为“跟踪监督”的依据。四是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通案制度。为保证严格公正执法,成立了集体通案委员会,明确了集体通案的范围、原则、程序和集体通案审查的主要内容,有效地保证了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符合法律规定,每一个违法犯罪嫌疑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公安执法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周讲——开设“法制讲堂”,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一是开设“阅卷讲堂”。要求各地法制部门每周一以“阅卷讲堂”的形式组织审核民警和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员,对审核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典型疑难案例进行讲评分析、交流学习,提高整体审核水平。通过“阅卷讲堂”促使法制民警将执法监督从事后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实现了动态考评、实时考评,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对日常执法中存在的“多发症”和“痼疾顽症”做到了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二是开设“新法讲堂”。每周组织民警对新颁布、下发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进行学习讨论,法制民警进行讲解,并根据学习内容视情报局领导确定学习人员范围,让办案民警及时了解掌握法律动态,提高法律素质。通过“阅卷讲堂”、“新法讲堂”制度,提高了法制员在审核案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了办案民警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认识和对不同案件办理过程的把握,促进了民警执法办案水平的提升。
三、月析——加强执法分析研判,提高破解问题的能力。一是析“数据”。每月汇总梳理各单位的执法办案数据和实际情况,全面掌握基层执法动态。二是析“问题”。对在日常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评析、研判,实时掌握全局范围内苗头性的执法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三是析“案例”。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个案点评、剖析,以生动的案例引导民警发现问题和不足,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四是析“措施”。对各单位办理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汇总核查,理清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使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严防“保而不侦”、“监而不查”等放纵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发生。五是析“需求”。通过座谈或者单独交流等方式,实时了解基层执法问题和需求,细致分析存在的原因,研究对策,确保下一阶段法制教育培训和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四、季考——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规范执法。一是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将全局各警种、各办案单位执法情况全部纳入考评,使执法质量考评全面覆盖。二是实行执法能力考核。将民警执法能力测试列入执法考核,实行优劣卷宗评析制度,并将考评案卷的分值、存在的问题及办案民警姓名网上通报,督促办案单位及民警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开展评卷练兵比武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法制员评卷练兵比武活动,每人在规定时间内评判两本案卷,根据查找问题是否全面准确进行比武打分,评选出比武业务能手并排名通报,比武成绩与所在单位执法质量考核挂钩,促进相互间的交流学习,带动和全局办案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