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两起“村霸”案件
自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五霸”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以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种“涉霸”行为。近日,该局连续查处2起“村霸”案件,行政拘留2人。
5月17日12时许,石门派出所接到千层河景区工作人员报警:其被人打伤,请求处理。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走访询问、现场调查得知:当日11时许,佐某玖(男,28岁,横溪镇人)酒后驾驶一辆红色跨骑摩托车欲强行进入千层河景区,被工作人员宋某制止,一气之下将工作人员打伤。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佐曾多次酒后闹事,经常和邻里发生矛盾纠纷,动辄拳脚相加,及其横行霸道。此次,公安机关依法将其行政拘留后,百姓拍手称赞。
5月15日,该局民主派出所查处一起“村霸”案件,行政拘留1人。民主镇太洪村杨某长与其邻居胡某清因日常琐事发生矛盾,便对胡某清怀恨在心,于5月13日18时许趁胡某清家中无人之际,将2袋农药“吡虫啉”(白色粉末状)用水稀释后,涂抹在胡某清喂养一桶蜜蜂的蜂门及周围石瓦上,致使养殖的蜜蜂全部死亡,造成财物损失1000余元。民警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得知,杨某长在村里经常酒后滋事扰民,周围邻居及村民是敢怒不敢言,属于典型的“村霸”。杨某长被岚皋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后,村民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