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公安局成功破获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旬阳公安机关立足“一江清水送北京”南水北调中线重要水源地实际,始终把打击水污染犯罪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严查重处。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刑拘7人。
经查:2016年6月10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纪某勇(男,1985年3月23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两河关村三组人)、李某平(男,1961年5月24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东山村三组人)、段某安(在逃)三人在旬阳县小河镇东山村三组李某平家中,密谋在旬河里毒鱼。后犯罪嫌疑人谭某祥(男,1990年3月17日生,旬阳县小河镇张家沟村人)、冷某华(男,1989年4月17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两河关村六组人)、段某安(男,1981年10月4日生,旬阳县小河镇阳坡村286号)三人共出资1100元交由李某平购买农药毒鱼。当日19时许,李某平与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91年3月29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东山村三组人,系李家平之子)驾车前往小河镇东山村居民隆某所经营的小商店购买了3件(共60瓶)“甲氰菊酯”农药,于当日22时许,李某、纪某勇、李某平等人分别驾车从小河镇出发,窜至甘溪镇大岭沙沟塘(小地名)砂石厂外,由犯罪嫌疑人陈自平等人实施,将“甲氰菊酯”农药全部倒入旬河中毒鱼。6月11日凌晨0时许,李家平、纪大勇等人沿河道向下游捕捞被毒死的鱼,凌晨5时许离开现场。
目前,李某平等7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