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食药环专刊(59)旬阳公安局成功破获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旬阳公安局成功破获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旬阳公安机关立足“一江清水送北京”南水北调中线重要水源地实际,始终把打击水污染犯罪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严查重处。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刑拘7人。

2016613,该局接到群众报称:旬阳县甘溪镇旬河大岭段河面漂有大量死鱼,可能系人为投毒所致。县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民警会同县水利、环保、甘溪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在确定系涉嫌刑事犯罪的基础上,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对案件开展侦破,经过专案民警大量的工作,案件得以快速破获。

经查:2016610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纪某勇(男,1985323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两河关村三组人)、李某平男,1961524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东山村三组人)、段某安(在逃)三人在旬阳县小河镇东山村三组李某平家中,密谋在旬河里毒鱼。后犯罪嫌疑人谭某祥(男,1990317日生,旬阳县小河镇张家沟村人)、冷某华(男,1989417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两河关村六组人)、段某安(男,1981104日生,旬阳县小河镇阳坡村286号)三人共出资1100元交由李某平购买农药毒鱼。当日19时许,李某平与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91329日生,旬阳县小河镇东山村三组人,系李家平之子)驾车前往小河镇东山村居民隆某所经营的小商店购买了3件(共60瓶)“甲氰菊酯”农药,于当日22时许,李某、纪某勇、李某平等人分别驾车从小河镇出发,窜至甘溪镇大岭沙沟塘(小地名)砂石厂外,由犯罪嫌疑人陈自平等人实施,将“甲氰菊酯”农药全部倒入旬河中毒鱼。611日凌晨0时许,李家平、纪大勇等人沿河道向下游捕捞被毒死的鱼,凌晨5时许离开现场。

目前,李某平等7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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