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盾行动治安专刊(52)岚皋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私藏爆炸物品案件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岚皋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私藏爆炸物品案件

 

全市公安机关2016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紧抓“日常监管、排查整治、案件查处”等关键环节不放松。近日,该局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件,刑事拘留2人,收缴乳化炸药5.87公斤、导火索1.1米。

713日,岚皋县公安局民主派出所辖区群众到该所报警:当日13时许,其在民主镇马安河坝钓鱼时,看到一名50多岁的男子用炸药在河坝里炸鱼,当时男子将约100克的炸药扔进水里后,炸药未引爆,其趁男子离开现场后,将未引爆的炸药从水中捞起,现将炸药上缴至派出所。

根据这一线索,该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经民警走访调查及报警人杨某义辨认,民主镇马安村村民孙某连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伺机在孙某连家中将其抓获,并从家中及屋后荒扒内搜出乳化炸药5.87千克及导火索1.1米。经查:孙某连在2015年四月份和年底,在同村村民夏某江处弄来乳化炸药5公斤左右,其中孙某连在民主镇马安村河坝里两次炸鱼时使用了150克左右,当时该孙实施炸鱼时未使用雷管,致使炸药未引爆。孙某连将剩余的约5公斤乳化炸药藏匿于其家中一杂物间木箱内,后怕被别人发现,就转移至其屋后的荒扒竹林里藏匿。根据线索,该局立即对夏某江进行传讯,该夏对其向孙某连提供5.87千克乳化炸药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询问发现,夏某江的炸药是2015年至2016年其在平利县八仙镇修公路时未引爆完的炸药,岚皋县公安局对该线索在进一步核实。

目前,孙某连、夏某江二人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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