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机关紧急阻止4起电信诈骗案件
避免经济损失20余万元
近日,安康公安机关刑侦部门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深度研判、快速反应,在银行门口紧急劝阻正欲向诈骗团伙汇款的4名受害群众,成功阻止4起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9月16日至18日,我市汉滨、恒口、岚皋等地4名群众相继遭受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诱骗受害人上当受骗,制作了假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性资产冻结执行书》,附上受害群众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加盖伪造的印章,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犯罪,要求将其名下全部财产转到“安全账户”。获此线索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高度重视,要求刑警支队采取一切手段,防止群众上当受骗。汉滨分局接到指令后,立即查清了受害人陈某某(女,20岁,汉滨区早阳镇人)的基本情况。早阳派出所通过电话联系,确认陈某某目前正在西安打工,接到诈骗电话后正欲向“安全账户”转款。民警通过电话劝阻,受害人陈某某恍然大悟,连声称谢。岚皋县公安局接到指令后,迅速展开信息研判、身份核实等紧急拦截措施,最终确定受害人田某某系该县滔河镇人,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民警向其发送的数十条信息亦无人回应。滔河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其家中核查,并联系村干部帮忙寻找,后在县城将正在银行准备汇款的田某某找到。民警阻止成功后,以案说法进行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揭露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恒口分局接到指令后,立即对辖区受害群众李某(男,26岁)、张某(女,39岁)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在获悉两名受害群众正欲向犯罪分子汇款的情况后,民警火速联系本人进行劝阻,及时阻止了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