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
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案
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机关立足实际,坚持主动出击,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助推“ 食药环专项行动”再添战果。近日,该县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破坏环境滥伐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冉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民生发展,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2016年11月16日,接群众举报称:饶峰镇三合村五组李某某林朳内有人大量伐木。接警后,该局立即派民警走访调查。
经查证,2016年饶峰镇三合村村民冉某某承包修建饶峰镇三合村移民安置房和本村“五保户”集中安置点建房工程需用木料。冉某某便以1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合村五组村民李某某位于三合村五组的山林(石林证2015第002625号)。2016年10月18日,冉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擅自砍伐林木,经县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对采伐现场进行勘验调查,确认被采伐林木胸径径阶在10cm以上的活立木蓄积为29.275立方米。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冉某某在有力的证据面前对其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石泉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破坏环境涉嫌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冉某某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