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盾行动治安专刊(64)紫阳县公安局多措并举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安全无事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紫阳县公安局多措并举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

工作安全无事故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燃放管理工作,切实消除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守护紫阳蓝天”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紫阳县公安局精心组织,提早部署,多措并举,严管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和燃放“四关”,确保了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零”事故,受到群众好评。

一、超前部署,精心谋划,切实做到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该局党委高度重视,超前谋划,201612月初就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工作部署会议,治安部门积极行动,组织开展了多次安全检查集中统一行动。同时,还制定并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化春节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守护紫阳蓝天》倡议书,进一步突出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严明了工作纪律,为实现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密制度,把握环节,真正做到底数清楚。该局积极督导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信息系统管理的要求,全面建立“生产、批发、零售”环节烟花爆竹信息管理制度:一是实行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出入库流向登记制度。要求批发企业从生产企业购买烟花爆竹入库和向零售单位销售烟花爆竹出库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并登记台帐,禁止购销未纳入信息系统的烟花爆竹。治安大队多次组织民警对全县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一家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从审批、运输、储存和产品质量等环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非法运输、非法经营、不合格品流通销售等现象。二是实行零售单位销售实名登记制度。零售单位向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时必须如实登记购买人身份证信息、烟花爆竹数量和购买用途,坚决杜绝零售单位超量储存和不按规定存放。春节期间,各派出所会同镇安监部门多次组织警力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各销售网点、储存库房的巡查力度,发现整改安全隐患,严防超标准、超规格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不如实实名登记。三是严格运输许可环节监管。治安部门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库房实际库存量与系统流向登记不符的或零售企业库房实际容量与库存量不符的,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全县公安检查站,严格检查过往车辆,防止各类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入或流出。治安部门主动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和监管,从严审核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把好源头关。

三、全面摸排,强化管控,抓住环节清除隐患。该局大力开展摸排等基础工作,重点加强烟火爆竹风险管控关键环节,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一是重点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对重点时段特别是大年三十,局领导亲自带领值班民警开展城区禁放区域巡查工作,对群众喜欢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段,派驻民警蹲点守候,加强监管。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特别是大年三十晚,烟花爆竹燃放下降约40%。二是加强重要时段看守及巡查防控。节前,治安大队会同国安大队深入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督促加强自身值守看护,积极响应禁放倡议活动,严格落实自防工作;同时,全局值班民警加大了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的巡查和看守,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消防隐患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做到“不漏掉一个单位和一处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有效整治违法行为。治安部门主动会同安监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要求临时零售网不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20161229日,瓦庙派出所民警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安全检查时,查获薛某将50件烟花爆竹与200升散装汽油一起违规存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10日的行政拘留。2017117日,红椿派出所联合镇安监办开展集中安全大检查中,查获一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安监部门没收了全部烟花爆竹产品。2017125日至27日,瓦庙派出所连续查获两起在聚集居民区且不符合储存条件的零售烟花爆竹经营户,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处罚。201711526日,麻柳派出所查获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处罚2人。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依法引导确保安全。该局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积极倡议“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守护紫阳蓝天”,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识别合法烟花爆竹产品和掌握正确燃放知识的能力,引导群众购买、燃放安全合格产品,自觉遵守禁放政策,用实际行动守护紫阳蓝天白云。一是沟通联系县电视台广泛播放公安部门制作的公益广告宣传片、《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并协调城区的社区、大型住宅区、车站、酒店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提示语;二是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守护紫阳蓝天》倡议书等资料发放到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中小学生和群众中发放;利用宣传车全城播放;三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全面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和城区禁放管理规定以及违法违规案件。同时利用微博、博客、手机短信、彩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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