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三个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始终把公安信息化建设放在引领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全年运用信息警务破案165起、追逃110人,通过信息主导防控,辖区生活区发案同比下降18.6%,初步实现了“发案降低、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高”的目标。
    一、结合实际,完善练兵机制,不断提高整体信息警务技能。一是领导带头练。在全局中倡导强化“不懂信息警务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的危机意识,上至县局党委成员,下至科所队长,人人带头参加信息警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二是集中培训练。将计算机培训作为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由政工室牵头制定培训计划,业务部门协助开展培训活动,确保人人达标、人人过关。三是结合实战练。法制、刑侦、治安、交警部门结合本职,立足实战,分别组织一线民警开展执法办案平台、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刑侦综合信息系统、城市报警及监控系统等内容的培训活动,使民警熟练掌握各信息系统的基本应用技能,为全面开展网上警务奠定了基础。四是典型示范练。通过集中训练、岗位互学,涌现出了一批练兵尖子和先进典型。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运佑总结提炼的《旅店业信息深度挖掘点线重合破案法》和《时空轨迹定位循线追踪法》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网站上予以发表交流,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对信息警务练兵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局及时奖励推广,使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先进经验消化转换。
    二、强化保障,完善管理机制,为信息警务建设提供持续动力。一是项目推进全局化。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工作和一把手工程,由局长亲自负责,建设项目和任务分解到所有科队,形成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局面。如在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过程中,指挥中心负责技术把关,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国保部门负责推进内部单位的系统建设,各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通力协作,使17个派出所监控中心以及辖区3600多个视频监控探头提前安装到位。二是项目竞标透明化。为将每分钱花到“刀刃”上,县局在采购电脑、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执法办案中心音视频系统中,成立招标评审小组,向社会公开竞标,民主评比竞标报告,公开中标结果,通过严格监督和实施招投标,不仅节省大量建设资金,而且保证了建设质量。三是设备维护市场化。对全局300多台电脑、200多个公共部位视频监控探头、公安专网等信息警务设备的维护,采取外包的方式,委托通过省厅和市局资质审核的通信公司、网络公司维修和保养,既确保了电脑设备正常运转、联网线路的畅通无阻,又使计算机设备管理岗位的警力解放出来,进一步充实基层单位。四是管理制度规范化。先后出台《紫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网管理规定》、《紫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等文件,规范了信息警务设备管理、维护、保养的措施和程序,强化了管理人的责任意识和细节意识,保障了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五是信息研判常态化。通过建立专业的情报信息中心,定期对全局收集的情报信息进行汇报、分析、研判,每周发布预警通报和警情监测通报,并及时向县局领导和业务部门反馈,为业务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赢得先机。
    三、围绕实战,完善应用机制,不断提高警务效能。一是信息指导决策,提升了科学指挥能力。县局领导、科所队长每天通过网络第一时间掌握辖区治安动态、执法勤务、各项工作情况,指挥决策从垂直方式转变为扁平方式,提高了各项决策部署的客观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二是信息指导破案,提升了精确打击能力。随着网上战法的日渐丰富,情报信息破案已成为侦查破案新的增长点。2012年,刑侦、治安等业务部门积极利用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旅馆业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网上破案,精确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利用指纹破案51起,利用足迹破案28起,利用DNA破案16起,通过“天眼”视频监控系统为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33条,直接或间接破案62起,抓获违法人员56名,打掉流窜盗窃团伙3个。三是信息指导防范,提升了治安管控能力。积极推行人机结合勤务模式,组织治安民警和群防群治组织将视频监控采集的信息与110报警、技防报警、预警信息、可疑信息等警情进行综合研判,科学规划巡防网络、配置警力资源,采取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加大“猫鼠同步”的机率,提升了防范工作的实效。自推行信息化治安防控模式以来,刑事发案逐年下降,辖区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四是信息指导监督,提升了考核督察水平。在各基层所队的值班室、接待室、候问室、单位大院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督察大队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借助信息化督察手段,可随时掌握县局及各基层所队工作情况以及车辆停放情况,强化了督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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