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刊第159期 石泉县“两办”对县公安局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来源: 【字体:

 

市委常委、石泉县委书记李启全

对打击“盗抢骗”行动作出批示

石泉县“两办”对县公安局通报表扬

 

2016年12月1日,为期4个月的全市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多点发力,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案件侦办、宣传发动工作措施,率先提前一个月完成市公安局下达的七项任务,目前在全市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通报中排名第三

3月9日,市委常委、石泉县委书记李启全同志对石泉县公安局提前完成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任务作出重要批示:“县公安局行动迅速,部署周密,打击有力,效果明显,强力促进了平安石泉建设,应予充分肯定,请两办拟文予以通报表扬。”

按照李启全书记的批示精神,3月14日,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县公安局提前完成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阶段性任务给予表扬的通报》(石办字[2017]29号)。

通报指出:“在专项行动中,县公安局行动迅速,部署周密,打击有力,效果明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了顽强拼搏、善打硬仗的石泉公安形象。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公安局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县公安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历,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敢于争先,为我县实施追赶超越、建设“三宜”石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石泉县委书记李启全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石泉县“两办”的表扬通报,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石泉县公安局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励,追赶超越,“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推动“民生刑侦”深入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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