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食药环专刊(04)打击食品药品环境平利:及时查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391740分,平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罗某报警称:“儿子中午在县城桑树林(小地名)食用羊肉泡15分钟后昏迷不醒,送医院救治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警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查,罗某之子于3912时许食用“秦楚早餐”店内购买的羊肉泡后出现中毒症状,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同日18时许,高某某在“秦楚早餐”店内食用一碗羊肉泡馍后也发生中毒症状,后送医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经检测,两名受害人均为食用亚硝酸钠导致中毒,在对 “秦楚早餐”现场勘查过程中,查获0.7公斤亚硝酸纳。经营者夏某某供述:其为了达到提色增香的目的,托高某在西安购买亚硝酸钠1公斤,并在其生产加工的食品中违法添加销售。

2017310,平利县公安局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女,平利县八仙镇百好河村四组人)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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