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开展以来,旬阳县公安局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为契机,紧盯水生态领域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方针,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近日,该局成功侦破1起非法采砂案,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
2017年4月12日旬阳县水利局向该局移交贺某军涉嫌非法采砂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线索。接报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围绕案件线索开展调查侦办,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迅速查明案情,成功侦破案件。
经查,贺某军(男、汉族、46岁,湖南省洪江市土溪乡村民)在无采矿(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3月以来,雇佣梁某军、李某平、郑某生、陈某波、曹某等人在旬阳县蜀河镇兰滩社区汉江河道里非法采砂销售,在公安机关对其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时,司机曹某百般阻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工人郑某生、李某平未取得船舶驾驶证在汉江驾驶机动船舶运砂,2017年4月27日郑某生、李某平因无证驾驶船舶被旬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2017年5月10日曹某以阻碍执行公务被旬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经过深入侦查:2017年3月份以来,贺某军涉嫌非法盗采汉江砂石资源5000余立方米,市场价值50余万元,5月25日该局依法对贺某军上网追逃,5月26日贺某军在白河县火车站被抓获。
目前,贺某军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