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环食药犯罪“利剑行动”开展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多策并举,主动作为,注重加强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广辟案件线索来源,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犯罪。近日,该局快速出击,迅速查处了一起在禁渔期通过电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取保候审1人,收缴电捕鱼工具5件、渔获物0.962kg。
5月19日8时许,该局汉王所接到县局指令称:“刚才紫阳县水利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驾驶六马力小铁船,采取拖拽导线的方式,在汉王镇铜锣湾沙沟桥附近的江域进行电捕鱼”。接到指令后,该所民警立即出警前往案发地调查核实。在该镇马家营村武某沙场前方的汉江中发现有人驾驶一艘小船只朝下游铜锣湾方向行驶,该船主见到民警后,驾驶船只迅速往汉江下游铜锣湾方向逃跑,民警迅速追查。在该镇马家营村沙沟大桥发现此人将其驾驶的小船停靠在对面龙头山处(汉王镇农安村一组)江边,而后双手抱着一样物品上岸后逃跑。民警立即围绕小铁船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当日下午,迫于强大的压力,犯罪嫌疑人张某柱携带电捕鱼工具、渔获物到该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张某柱对其在禁渔期实施电捕鱼的违法犯罪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柱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该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