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17)岚皋县公安局做实“河道警长制”护航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切实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岚皋县首创了“河长+警长+督察长”,由河长抓落实、警长抓执法、督察长抓监管的协作联动的管理机制。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三长治河”工作机制开展,积极履行公安机关职能,协助本级“河长”全力护航水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水坏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水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及时查处四起破坏水资源环境案件。

515日,该县民主镇一河道内有一台挖机正在采砂,被巡查河道的民主派出民警发现后,迅速联合治安大队展开调查,及时固定证据,同时联系县水利部门。经查,石某(岚皋县石门镇人)雇佣挖机于515日下午在民主镇狮子村吴家河内挖沙,截止被民警发现,已累计非法采砂400多立方米。

516日,岚皋县公安局官元派出所民警对岚皋县官元镇二郎村河道开展执法检查时,从群众中获取一非法捕鱼线索,民警依据此线索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中午在二郎村找到非法捕鱼的嫌疑人姚某及其捕鱼器,经询问下,姚某对下河电鱼的事实供认不讳。

517日,四季镇月坝村责任河长夜间在巡查四季河时,发现有人电鱼,于是立即报警请求查处,四季镇警务室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查获电鱼工具及违法所得。

518日晚上10时,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接群众举报称县城新春电站有人在河里电鱼,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电鱼的三名蒲姓男子和一杨姓男子现场查获,现场收缴捕鱼器等电鱼工具。

目前,这四起案件均已移交相关行政部门,涉案的多名违法嫌疑人均被予以相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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