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五霸专刊(29)高新分局严厉查处两起“涉霸”案件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自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五霸”专项行动以来,高新分局严格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及高新管委会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部署要求,高新分局积极破解难题,强化工作措施,补齐短板,深入加强“五霸”线索摸排,深化打击整治“五霸”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霸”违法犯罪活动,近日,高新分局迅速查处两起“五霸”案件,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 1人,有力维护了高新区社会治安秩序。

2017669时许,高新分局花园所接到四岭村村民王某某(女、30岁)报称:其在家中被丈夫的哥哥刘某某强奸。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了解,嫌疑人案发后在自已家中,手持两把菜刀阻止他人进入,得知报警后,已从后院翻墙逃跑。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38岁,四岭村村民,是受害人王某某丈夫的哥哥。2017530日,刘某某在山东济南因涉嫌疑抢劫被山东警方列为网上逃犯。201766日凌晨3时,刘某某潜入隔壁受害人王某某家,对受害人王某某实施了强奸行为。周围村民反映,该人脾气暴躁,争强斗狠,称霸乡邻。民警通过工作,成功将刘某某抓获,得知该刘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群众拍手叫好。目前,刘某某已被高新分局刑事拘留。

201763日、5日,该局张岭派出所连续接到张岭菜市场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路口随意拦截他人车辆滋事。经查:近期,张岭一区居民董某某(男,47岁,无业)经常酗酒滋事,扰乱周围居民正常生活,街坊邻居见他都很害怕。63日、65日,董某某酒后连续在张岭水电大街上无故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水电大街消防队前公路上交通拥堵。为打击街霸违法行为,还群众平安,高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董某某处行政拘留7日处罚。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