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三打击一整治”专刊第192期 我市圆满完成部分县区级公安刑事技术实验室资质认定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74日至7日,省公安厅刑侦局技术处副处长贺永锋带领痕迹室主任王希月、民警赵晔及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副主任法医师巩五虎、宝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主任法医师潘永红先后对我市汉滨、旬阳、紫阳、石泉和汉阴五家拟申报刑事技术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前期准备情况进行预审。通过四天的紧张工作,评审专家一致认为五个刑事技术室资质认定工作准备充分,软硬件齐全,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认定准则要求,且持续适用,已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条件。

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认可,是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局长令)》和全国刑事刑事侦查会议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强制性的行政许可制度。县区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预审期间,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政委周长江实地参与考评,准确掌握资质认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预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通过本次预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的强力推进和精心指导下,汉滨、旬阳、紫阳、石泉、汉阴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编写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等体系文件,陆续完成了标准方法确认,仪器校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

现场预审结束后,贺永锋副处长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反馈。李友良支队长代表市公安局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感谢专家组四天来的辛勤劳动,对评审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虚心接受。二是市局司法鉴定中心要严格按照评审专家组的要求,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参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三是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本次刑事技术实验室资质认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刑事技术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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