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旁听法院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为进一步推动“河长+警长”工作责任制度,提升公安民警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执法水平,增强民警获取和规范使用证据的意识,促进执法规范建设,8月3日下午,紫阳县公安局组织17个派出所20余名民警到紫阳县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开庭审理,这是紫阳首例审判非法捕捞案。 2017年4月28日,紫阳县毛坝镇居民刘某在毛坝某河道非法电鱼被群众举报,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查处。因刘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涉嫌犯罪,毛坝所民警积极取证调查,及时有效固定证据,并对刘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经检察机关批捕移送起诉,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院通过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查,旁听民警仔细聆听了法官和公诉人对案件的审理,通过旁听庭审,民警深刻、直观地体会到规范执法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也抓住了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该注意的取证方法和要点,为该局民警在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