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三打击一整治”专刊第206期 省厅刑侦局副局长徐枫深入石泉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824,省厅刑侦局副局长徐枫一行在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陪同下,深入石泉县公安局指导调研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石泉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鹏、政委李小康以及在家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座谈会,刑侦、政工、纪检、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李友良支队长介绍了全市公安刑侦部门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张鹏副县长从领导重视、抢抓机遇、稳步推进等方面,介绍了石泉县公安局探索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张少华副局长详细汇报了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和需要破解的问题。参会同志围绕主办侦查员执法办案的基本流程、责权划分、遴选聘任、职业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徐枫副局长指出,安康刑侦部门高度重视主办侦查员改革工作,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和聘任考核办法,提出了提出了很好的思路。石泉县公安局作为全市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县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度体系具有特色。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改革工作,徐枫副局长强调:一要充分理解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概念和改革主旨精神,突出主办侦查员在办案中的权责和对队伍建设的整体促进作用。二要坚定信心,高度重视。公安部、省厅对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非常重视,石泉县公安局要在充分体现主办侦查员责任和权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系列配套制度,形成新的侦查工作机制,要建立能上能下的侦查办案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三要与大部制改革和公安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紧密结合,继续深入探索试行,从工作实践中推出经验,不断激发工作动力,有效提升刑侦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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