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正处在关键时期,信访维稳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石泉县公安局按照化解一批信访案件,排查稳控一批重点信访人员,依法打击处理一批涉访违法行为的“三个一批”要求,高度重视解决信访问题,依法快侦、快办、快处一起重点信访人员煽动、欺骗、串联他人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1人。
近日,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在开展十九大安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现一起“非访”违法线索。接到报告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高度重视,专程赴池河镇召开信访维稳会议,要求公安机关与辖区党委政府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快侦、快办、快处,绝不姑息,形成严打震慑效应。
县公安局立即抽调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及城关、池河、中池、两河派出所十余名精干警力,组织专班开展调查。调查期间,专案组民警不眠不休、奋战两天,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快速查明刘某亿(男,池河镇新棉村六组村民)以上访为名,多次串联、组织他人信访,其反映的合法正当诉求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均予以解决,不合理的诉求相关部门也给予接待答复,其本人也曾表示不再非法信访。2017年9月下旬,刘某亿以“凡反映信访诉求三年以上未解决的,将得到集中解决”的虚假事实,主动串联、诱骗、煽动黄某某、徐某某、陈某某等多人到西安信访。2017年9月25日凌晨4时许,由刘某亿联系车辆,组织黄某某等多人集体租车到省政府信访局信访。在信访途中,刘某亿故意将黄某某等人离开石泉县外出信访的信息发送给镇村干部,又对镇上干部谎称自己一人包车前往西安劝返黄某某等信访人员,隐瞒其组织上访真相,并指使同行人员为自己隐瞒事实,借机向当地镇村组织“邀功”,谋取非法利益。
鉴于刘某亿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刘某亿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处罚。现刘某亿已被石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化解信访矛盾纠纷40余起,协助县信访部门劝返稳控4人,依法打击处理医闹、封门堵路等“非访”7起,行政拘留6人,警告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