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高新分局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高新公安分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警风的“十项规定”,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强力整治庸懒散现象,纠正不良风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干事业、促创新、抓落实、求发展的良好氛围,高新分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采取四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警风,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提起工作精神。一是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的学习活动,在分局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利用《法制大讲堂》每周四下午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新刑诉法”,切实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并将学习成果应用在工作中,体现在工作实效上。二是深入推进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树好典型、选好载体,要以老典型带动新典型,以典型为引领,弘扬典型事迹,教育感染民警。三是做好从优待警工作。通过有针对性的定期对所队班子成员和民警开展谈话、交心、走访、督导等活动,了解民警思想动态,掌握民警思想脉搏,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存在的家庭困难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四是开展文体活动。通过读书、竞技、比武等多种形式活动的开展,提高全体民警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和说写能力,激发队伍活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升队伍凝聚力。

二、提升工作效率。分局自上而下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进度、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工作中坚持做到能办的事情马上办、大事小事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要形成问责机制,用绩效考核这个杠杆来检验计划和部署,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提高工作质量。各项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标准,在按时完成的基础上,注重工作质量,尽力做到不出错、少返工、少被通报,绝不允许推脱、敷衍,应付了事。要严格执法,做到案件质量过硬,经得起推敲和质询,不犯主观错误,杜绝出现低级失误,对工作中出现的主观问题和敷衍了事行为要实施严厉问责。

四、强化队伍纪律。分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要带头执行分局制定的各项规定,从值班、执勤、迟到早退等小事抓起,从规范会场纪律、着装配枪和待人接警做起,注重细节与形象;坚持定时查岗,实行外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倒查制度。对违纪问题要采取“零容忍”,对因主观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绝不姑息,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