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四条措施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2月1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五条禁令”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公安部督导组在暗访“五条禁令”执行情况中查处的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违纪案件,并就公安机关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石泉县公安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管理研究制定了三条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部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局民警进一步深化对实施“五条禁令”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公安部抓好“五条禁令”贯彻落实的坚定性,感受到上级明察暗访领域的宽泛性,认识到上级对违令案件责任追究的严厉性,体会到明确执行“五条禁令”的严肃性,从而充分认识到上级严管队伍的决心,保持时刻警醒的坚定性、严格遵守的自律性和严格正身的持续性。

    二、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从现在起,各所队室都要集中时间,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一次以学习贯彻“五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对队伍纪律作风全面进行整顿。对上级禁令规定说到做到、执行有力,对民警违纪行为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使全体民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提高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主动性、自觉性。要组织民警讲体会、谈认识,摒弃错误观念,对“五条禁令”心怀敬畏之心,不存逾越雷池之念。

    三、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上级禁令规定。进一步解读“五条禁令”内涵,要求全局民警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不准在值班、带班日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着警服饮酒;不准酒后失态失德;警车外观标示不规范的不准上路;车辆手续不全的不准上路;车况不好的不准上路;非公务活动不准使用公车;除执行任务外,公车不准在宾馆酒店和公共娱乐场所门前停放;不是指定的车位不准停车;非紧急警务不准拉警报;非警察身份不准驾驶警车;带头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节日期间非警务活动,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坚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格枪支使用规定,严格审批,严格使用。

    四、强化管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加强警务车辆、公务用枪、单警装备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值班备勤,严禁脱岗漏岗。严格内务管理,认真对照《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努力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规范执法,对各类台帐、接处警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做到内容齐全,整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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