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七项措施严格春节假期纪律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5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2012年,岚皋民警不辱使命、恪尽职守,顽强拼搏,连续奋战,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2013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该局七项措施严格春节假日纪律管理,为确保队伍不发生任何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休假之前,各单位对民警进行一次纪律作风教育,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市局《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县局有关《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三是意见》等纪律规定,强化纪律约束,达到人人知纪律、懂规定,人人受教育、强素质,自觉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真正从思想上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自觉遵守纪律规定。休假期间,要求民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纪律条令》,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三是意见》,特别是严禁民警酒后驾车,严禁酒后滋事出丑,坚决防止在枪、酒、车、赌等方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刑侦、治安、交警、消防、派出所等一线单位,要加强枪支和警械具的管理和使用规定,提高办案质量,严禁刑讯逼供、枪支被盗和滥用警械具等问题的发生;看守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教育,防止在押人员自杀、自残、脱逃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备勤。休假期间,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县局的总体安排,合理安排警力值班备勤(每天必须保证一半的警力值班备勤),严格领导带班责任制,值班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岗位,遇有敏感、涉外、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性事故,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处置,做到不麻痹大意、不擅离职守,迅速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无证开车和无内部准驾证人员驾驶警车,派出所、刑侦、交警、消防等一线单位的车辆,因巡逻、办案需要,由单位带班领导统一安排,统一管理,治安大队留一辆值班备勤车辆,其他公务用车一律于2月7日,统一交县局督察部门在看守所及局机关大院封存(含:横溪、孟石岭、铁炉三个警务室车辆)。如遇发生重特大案件、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性事故,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经领导批准,随时联系督察部门启用封存的车辆。局领导、督察大队车辆,因节日期间因带班往返、一线单位抽查检查、重大事件处理等需要,不作封存。各单位对有私车的民警,教育一定要到位,逐个提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五是强化内部安全。休假期间,各单位对内部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保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重要文件、案卷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要加强对文职、协警等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相关纪律规定,防止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发生影响公安形象的人和事。

六是严格追究责任。全局单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即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严格队伍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纪检、警务督察部门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以明察暗访、视频抽查等不同形式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并进行通报。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严格,造成队伍发生问题的单位,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相关纪律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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