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严警车管理促作风整顿
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结合本局确定的“十项整治重点”,从警车管理使用入手,采取“四项措施”,狠抓警车规范使用,提高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针对性,促进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深入开展。
一是落实管理使用责任。将全局41辆制式警车逐一落实领导负责监管责任,明确专兼职司机的具体规范使用职责,确保一旦发现警车违纪现象,能迅速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是强化法规培训教育。组织专兼职警车驾驶员培训,通过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规范管理相关规定,使每名警车专兼职驾驶员自觉遵守各项法规、规定,杜绝饮酒驾车、车辆滥停乱放、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开霸王车、公车私用等问题。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警车管理规范、落实领导监管责任以及相对应的专兼职驾驶员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在全县范围予以公示,诚请各机关团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制式警用车辆使用情况予以监督。公示以来,尚未收到一起不良投诉,却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四是严查违规违纪车辆。由纪检督察部门牵头,加强对各单位的警车使用情况的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规使用警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追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