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大力加强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催生队伍战斗力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7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全面总结去年3月份启动的月考核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在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后,县局采取三个强化,大力加强绩效考评机制建设,为全面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一、强化绩效考评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在制定指标时,充分考虑到了工作重点、任务完成难易度及各辖区的实际情况,对于具有优势的,超额制定了指标,对于因实际情况难以完成的任务,不强制下达指标,严防不切实际的拔高和无原则的照顾,确保目标任务的合理性。通过以上两个考核指标的制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指标体系,把主要工作分解到牵头部门,使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齐心协力干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合理分配考核项目权重。根据不同警种和岗位,制订业务指标考评体系,合理分配权重,将不同警种置于同一考评标准下同步考评。同时,根据市局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适时调整县局各考核项目和分值,对弱势项目提高考核分值权重,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强势项目则通报表扬,实现固强补弱、齐头并进的目标。三是细化完善具体考评措施。根据警种和派出所具体工作岗位,科学设置基层民警考核指标。不在组织大规模的年度考核,着重于对平时工作的考核,分散年终考核的压力,促使各被考单位在平时工作上下功夫,形成了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氛围。

    二、强化绩效考核各项措施的组织实施。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县局党委成员组成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抽调政工、纪检、督察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各项考核措施的组织实施。实行分管局领导对县局党委负责,各部门领导对分管局领导负责,民警对本单位领导负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部门联动到位。每月召开绩效考核例会,各警种部门汇报相关工作情况,考核办通报考核工作情况,并对上月、上季度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目标任务推进不力的警种负责人在会上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办法。三是沟通协调到位。各警种加强同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了解全局动态,及时跟进措施。

    三、强化各项奖惩措施的落实。一是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实行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次例会,分管局领导在每月例会上作分析报告,局主要领导在例会上全面总结和安排下一步工作。二是适时矫正偏差。根据考评结果,对工作完成较差和排名靠后的单位由警务督察大队适时跟进,跟踪问效,通过发放公安督察建议书、公安督察通知书等形式确实做到工作不落实不放过、落实不过硬不放过、难点问题不攻破不放过、效果不明显不放过。对工作开展普遍不理想、业务指标难以实现的单项工作,及时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整改提高。三是严查弄虚作假。为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县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组织纪检部门倒查深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纪处理当事人,并加倍扣处单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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